手机版
当前位置: 首页> 实时讯息>

山西:“零距离”旁听庭审 “沉浸式”社区矫正

时间:2025-07-16 09:27:00

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,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,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。7月15日,山西省右玉县人民法院联合右玉县司法局,组织22名社区矫正对象旁听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,“零距离”接受法治警示再教育。

被告人王某某曾于2024年8月19日,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。公诉机关指控,2025年4月16日(在其缓刑考验期间),右玉县公安局民警将吸毒人员王某某抓获,后经办案民警询问调查,发现多人在王某某家中吸食毒品“忽悠悠”。经查,2025年4月13日,王某某的二哥、三爹和乔某在王某某家中吸食“忽悠悠”,王某某本人也对三人在其家中吸食毒品“忽悠悠”一事供认不讳。

庭审现场庄严肃穆,庭审程序规范有序。审判长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,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,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、证据采信、法律适用、定罪量刑等方面的意见。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,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,表示不应该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和社区矫正管理等规定,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。该案将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。

庭审结束后,法官对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以案释法教育,告诫社区矫正对象“要汲取教训,心有所警、行有所戒,切勿以身试法再次违法犯罪。同时也要珍惜矫正机会,增强在矫意识,遵纪守法,要放下思想包袱,重拾信心,争取早日融入正常社会生活”。

本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,不仅用身边人、身边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提高守法意识和在矫意识,更让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,对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下一步,右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,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,通过开展以案释法、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,不断提高社矫对象的法律意识,助力社矫对象早日回归社会,做文明守法好公民。

来源:山西省右玉县人民法院

编辑:李志刚

山西省新闻热线请联系 李主任: 130 1938 8122 (微信同号)

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法律热线: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玉强158 9819 5532

企业家权益保障中心法律热线: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 155 2468 2485

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北极海新闻:134 7867 1922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