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昭通市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昭通市委批准,昭通市纪委监委对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陈坤(已退休)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经查,陈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权力观扭曲异化,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违规使用公务用车;违规经商办企业;不重视家风建设,对其子失管失教;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陈坤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党的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,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昭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昭通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坤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来源 /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昭通市纪委监委